• “广盛家园”劳务纠纷信访事项 得到圆满化解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09-06
    文档来源:自治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一处鄂托克前旗信访局
  •  一、  基本情况

    20127月份,呼和浩特市金国劳务有限公司承包了和林格尔县城关镇“盛家园”B区综合楼的劳务,法人代表为韩丙青。在2013713工程完工后,韩丙青开始领部分农民工集体到县信访局、呼和浩特市信访局、自治区信访局上访,称“盛家园”B区项目工程拖欠200多名民工工资总计361万元问题。

    二、  处理经过

    上访问题发生后,和林格尔县县委、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,研究确定化解方案。一是成立机构、多方联动、明确责任。2013714日,成立了由人社局、住建局、司法局、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的调查组。各小组做到分工明确,责任到人,及时开展各项工作。二是认真调查信访事项产生原由。201382日,联合调查组对开发商、承建方、劳务分包方进行调查,最后确认:金国劳务有限公司承揽工程总价为361.61万元,开发商和承建方累计支付工程款340万元,扣除合同约定20%的抵房款138.32万元,暂扣5%的质量保证金34.58万元,剩余劳务款为178.71万元。三是全面开展调解工作。2013826,联合调查组召集开发商、承建方、劳务方达成调解协议,开发商支付韩丙青178.71万元,由劳务方按照有关规定将该款全部发放到每一个农民工手中,如工地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,由劳务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调解后,开发商支付韩丙青178.71万元,韩丙青领取了该款项,并签字认可。

    事后,韩丙青以讨要工资为由继续赴呼和浩特市政府上访。201418日,和林格尔县联合调解组在呼和浩特市信访局的安排部署下,再次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协调,与会大多数人员认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在劳务公司,劳务公司必须依法履行其承担的支付拖欠工资义务,其提出的误工费和20%的顶房款支付现金要求,按照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

    劳务公司未兑现韩丙青的工资,造成了信访人再次赴呼和浩特市、自治区政府上访。201572日,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督查组深入和林格尔县,召集呼和浩特市信访局、和林格尔县委、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开发商,进行现场办公,经反复协调,最终三方达成协议:一是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款的20%抵房款138.32万元,开发商在1231日前,完成所抵写字楼精装修工作并交付韩丙青,所抵押房屋为五楼;二是1031日前,直接向韩丙青付工程款的5%质保金34.58万元;三是双方对履行合同其他条款不再有争议;四是本协议签订后,该信访事项视为结案,韩丙青不得再提起投诉、劳动仲裁或上访等请求。其他未尽事宜以及协议之执行通过司法渠道解决。目前韩丙青已息诉罢访。

    三、  案例启示

    (一)  领导重视是关键。信访问题复杂多样,每一件信访问题都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,有的解决起来比较困难。和林格尔县一直十分重视信访工作,把解决信访问题当做一项民生工程来抓,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,成立领导小组,制定化解,并跟踪检查。县委书记、县长、政法委书记和分管信访的副县长多次召开会议,听取调查组汇报,研究相关解决办法。

    (二)  多方联动是基础。目前,由于很多疑难信访问题具有关联性,依靠一两个部门很难化解,需要多个部门联合解决。就本案而言,只靠住建局无法完成化解工作,需要人社局、信访局、司法局、公安局积极参与才能有效化解。和林格尔县涉及的人社局、信访局、司法局、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,都积极参与,多次与开发商、承建方、信访人沟通协调,最终使此信访事项圆满解决。

    (三)  耐心化解为途径。2013年开始,韩丙青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多次上访,和林格尔县有关领导、相关部门及每一个信访工作人员耐心做化解工作,前后累计调解20多次,最终使信访人息诉罢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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